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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龙湖街道办事处招聘村(社区)监察站专职站长1人公告(2)

2021-01-21 11:07:15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3)身份证扫描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

(4)户口本(含首页及考生本人页)扫描件;

(5)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4.资格初审: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凡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不予审核通过。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达到相应职位招聘人数的1:3以上。未达到比例的,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或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三)笔试

笔试地点待定,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短信通知,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纪检监察、三资管理、财务会计等基本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考生的笔试成绩将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招聘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

资格复审时,可开展面谈,主要了解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工作期间表现。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参加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招聘人员资格。

(五)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招聘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若有考生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短信及电话通知进入面试考生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考生需持面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面试。

3.面试内容及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素质等。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六)体检

按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如果考生总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的,按面试成绩高低予以确认。如条件仍相同,再按笔试主观题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区分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统一组织。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若最终体检结果不合格,可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人选开展综合考察,到考察对象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由考察对象人选所在单位提供其政治鉴定材料、廉政审查材料、信访举报核查情况和个人现实表现等材料。

因考察对象人选政审或组织考察不合格、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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