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2 09:31:06 来源: 红河人才网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5、现役军人;
6、在校学生;
7、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 招聘程序
资格审核→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招聘简章》,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岗位,准确填写《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2)。请报考人员合理选择所属工作区域,并根据所选工作区域填写相应的岗位代码(限报一个岗位代码)。
2、 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4日至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3、报名地点:红河州协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蒙自市民安路226号红河州民政局一楼,州福彩中心旁)。
(二)报名所需材料
1、 近期彩色半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纸质版、电子版各1张;
2、《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所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表(附件2);
5、已就业的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费用
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及云财非税〔2016〕1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交考务费,笔试:50元,面试:50元(进入面试人员交纳),因本人原因放弃笔试及后续程序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 考试方法、时间、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
(一)考试方法: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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