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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金华磐安县乡镇专职民政服务人员招用22人公告

2021-01-09 13:32:44 来源: 磐安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委《关于推进新时代磐安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磐委发〔2020〕1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磐安县乡镇专职民政服务人员(以下简称民政专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本次招用磐安县乡镇民政专员22名。

二、招用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民政工作。

(二)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社会工作经验。

(三)遵纪守法,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史,无开除公职、党纪政纪处分史。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22-40周岁,具有磐安县户籍。

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磐安县乡镇专职民政服务人员招用资格审查办法,或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查询。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程序

1.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工作于1月20日—1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在县民政局1楼(县城海螺街33 号)受理。报名咨询电话:0579-84662398。

2. 报名人员须知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供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并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招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3)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含复印件)及委托报名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资格审核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招用职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招用计划3倍的,核减相应招用岗位数量,其中民政专员3职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招用计划1.5倍即可开考,不足1.5倍的核减岗位数量调整到民政专员5职位。

(二)笔试程序

笔试由县人力社保局和民政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时事政治、社区知识和社区党建、社区实务、民政工作、写作等,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80%的标准划定(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三)面试程序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其中民政专员3职位按1:1.5)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个名额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和民政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60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入围面试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在该招用职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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