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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鱼珠街道办事处遴选村(社区)监察站站长2人公告

2021-01-08 09:15:57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鱼珠街道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黄埔各镇(街)现有优秀合同聘用人员和社区居委专职人员队伍定向公开遴选村(社区)监察站站长2名,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遴选人员,充实基层工作者队伍,不断优化人员结构。

二、遴选岗位

村(社区)监察站站长2名。

三、遴选条件

此次公开遴选的对象为黄埔区内在职的镇(街)现有优秀合同聘用人员和社区居委专职人员,具体遴选条件如下: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党性观念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合同聘用人员须在镇(街)工作3年以上(含3年),相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村(社区)专职人员须在村(社区)工作2年以上(截止时间至2020年12月31日),相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报考人员须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由相应镇(街)一级或镇(街)具体用人部门科室、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

3.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广州市户籍;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6.年龄须为18周岁以上(2002年12月31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8.热爱村(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1月15日。

2.报名方式: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或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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