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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华蓥市司法局招聘司法社会工作者24人公告(3)

2021-01-04 09:33:21 来源: 华蓥市人民政府

(四)考察

1.考察人员确定: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2.考察方式:

(1)查阅个人档案资料或由原所在单位出具现实表现材料,若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村、社区出具现实表现材料。

(2)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

3.凡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察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华蓥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hys.gov.cn),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聘用管理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备案聘用情况。

(二)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聘用人员由市司法局统一管理考核,工作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合格的,签订《临聘合同》,聘期三年,聘用期满时合同自行终止。

(四)聘用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

七、工资待遇

(一)基本工资。1800元/月。

(二)绩效工资。按照人均每年8400元(700元/月)标准,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分档次发放。

(三)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政策标准,购买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单位部分,个人缴纳部分在聘用人员基本工资里扣缴。

八、纪律、监督和公开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本次招聘须公开事宜,均在华蓥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6—4821127(华蓥市司法局办公室),0826—4692208(华蓥市司法局刑事执行股)。

监督电话:0826—4788008(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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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公开招聘司法社会工作者资格审查表.docx

2.应试学习参考目录.docx

华蓥市司法局

2021年1月4日

原标题:华蓥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司法社会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ys.gov.cn/hysrmzfw/gsgg/2021-01/04/content_ebfa90b215d948bea7f8f4b05e0b8e1b.shtml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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