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工资待遇 >

2020广西选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工资待遇参考

2020-05-09 11:39:39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待遇和保障政策

(一)由各地各单位比照当地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聘用在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岗位或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基层岗位的,聘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2年以上且在岗的,报考广西公务员,可享受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同等优惠政策和待遇。

(三)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党建工作组织员岗位工作时间计算工龄。

管理和服务

本次选聘的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管理办法》(桂组发〔2014〕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管理暂行办法》(桂组发〔2018〕20号)执行。

(一)选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聘用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负责日常管理。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由城区(县、市)党委组织部负责考核,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协助;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管理考核由各级党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工委和各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日常教育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聘用期间,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人事档案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管,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户口关系原则上不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人事档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管,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户口关系原则上不变。

(三)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聘期3年,聘用期满后,如聘用单位需要且本人愿意,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最多只能续聘1期。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自主就业创业。

(四)各用人单位为所聘用的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或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提供必要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条件。

(五)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期间原则上在城市社区工作。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期间原则上在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

(六)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职位在聘期第一年内有出缺情况的,各市党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工委或区直有关单位可从同批次报考本市本单位已体检、考察合格而未录用的人员中,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择优补录。

本简章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工委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hui)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