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4 13:57:51 来源: 博山区人民政府
3、新聘用人员工龄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聘用人员应服从工作调剂,合同期限内,严格执行区业务管理部门及所在镇(街道)相关规章制度。
4、按照《中共博山区委组织部、博山区民政局、博山区财政局、博山区人社局关于印发<博山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博民〔2020〕15号)有关规定执行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薪酬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请随时关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www.boshan.gov.cn)查看相关公告,本次考试无特殊情况一律不进行电话通知,因本人未及时查看公告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七、咨询电话
关于招聘未尽事宜,博山区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 0533-4258158、0533-411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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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
原标题:2020年博山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oshan.gov.cn/art/2020/12/24/art_4428_20667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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