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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北利川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3人公告

2020-12-24 09:33:57 来源: 中国利川网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20〕35号)、《恩施州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恩施州办文〔2020〕33号)、《关于印发<恩施州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公开招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20〕11号)精神,结合实际,开展我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利川市都亭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利川市东城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专项公开招聘3人。详见《利川市2020年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且未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

7.在利川市所辖社区连续任职达6年及以上、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考核合格的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招聘范围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曾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人员;

2.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专项招聘采取业绩考核和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根据州人社局核准的招聘工作方案拟定公告,在中国利川网予以发布。请符合条件的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密切关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0年1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人才流动调配股404办公室(公园路13号)

4.提交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当选并担任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职务经历证明(任职文件)、《利川市2020年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除资格报名表要交原件外,以上其余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5.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街道党工委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并在《利川市2020年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中“现实表现及街道党工委推荐意见”栏中填写“同意推荐”或者“不同意推荐”意见并加盖党工委公章;由市委组织部在“市委组织部审批意见”栏中填写“情况属实,符合报考条件”意见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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