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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陕西西安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737人公告

2020-12-23 09:02:28 来源: 西安市人才网

为适应新时期加强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和社区治理的需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全面提升西安市社区治理与服务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区工作者岗位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社区工作人员。本次拟定面向社会为西安市各区县及开发区招聘社区工作者1677名,面向退役军人招聘60名,共计招聘1737名(各区县、开发区招录数量分配表详见附件)。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2.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证书。

3.18至35周岁,即1985年12月23日至2002年12月23日期间出生的。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军人;在社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0年12月23日及以后出生。

4.西安市及西咸新区常住户口,落户时间在2020年12月23日之前。

5.根据中央12部委《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文件精神,鼓励退役军人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前期摸底意向情况,确定了定向招聘名额,报考退役军人岗并参加笔试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三、聘期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各区县、开发区民政部门签订聘用合同,一般每5年为一个聘期。聘期内享受西安市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缴费确认、笔试、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1.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

2.发布渠道: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各区县及开发区官网、“西安惜才找工作小助手”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及《西安日报》发布招聘公告。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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