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1 17:33:29 来源: 诸暨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热爱并安心社区工作,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独立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或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社会工作专业条件的资格审核,参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为“社会工作”专业学历(学位)的认定办法执行,下同。)
7.诸暨市户籍。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已在暨阳、陶朱、浣东、大唐、暨南五个街道工作的专职社区工作者;
6.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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