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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北天门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52人公告(3)

2020-12-21 14:22:09 来源: 天门发布

六、发布总成绩

(一)考生总成绩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弃权的考生,不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折算分+面试折算分,考生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二)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成绩后,出现招聘岗位计划数末位总成绩并列情况,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出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情况的,则进行第二轮面试。

七、体检

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因自愿放弃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从报考同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对考核对象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核。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各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岗位。

十、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要服从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安排和工作岗位的调剂,街道办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1.对招聘录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序列,由街道办事处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和考核,试用期6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招聘录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社区根据实际需要统一使用,负责网格综合管理服务等日常工作。

3.招聘录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待遇按《天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员额和薪酬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经街道党工委任命或依法选举为社区“两委”成员的,待遇按《指导意见》的规定进行调整。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由市人社局与市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组织报名、组织考试等有关考务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组织考生资格审核、体检、考核等工作。

2.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次招聘服务网和电话如下:

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

招聘咨询:0728-5288192 (天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办公室)

考务咨询:0728-5257899  (天门市人事考试院)

5.未尽事宜由天门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天门市民政局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0日

原标题:最新!天门这些单位正在招人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xrZW-GDYOmE1Ce42yli4A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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