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6 12:37:03 来源: 光明区政府在线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七、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投诉举报电话:0755-23193373。
(二)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三)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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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xlsx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16日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2020年12月招聘一般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8351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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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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