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4 17:58:16 来源: 黄梅县人民政府
(三)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以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总成绩末位的考生分数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一场笔试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六、考核、体检
考核主要采取与本人见面座谈、听取单位(居住地村社区)意见、公检法等部门联审联查等方式进行(是党员的,还要进行廉政审查),明确提出合格或不合格意见。
拟聘用人员须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20〕1号)执行,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根据实际情况,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聘用管理
完成体检及考核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黄梅县民政局、黄梅镇人民政府统一分配到城区社区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照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新聘用社区工作者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八、补充说明
(一)公告发布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黄梅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该网站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
(二)应聘人员应遵守疫情期间卫生防疫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招聘的各环节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并实名登记等程序。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四)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五)未尽事宜,由黄梅县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3--3369216(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区划地名股)。
原标题:黄梅县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m.gov.cn/art/2020/12/14/art_17337_1357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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