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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牡丹江宁安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7人公告(3)

2020-12-03 18:37:54 来源: 宁安市人民政府

(五)聘用及待遇

1.聘用:经体检和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给予办理聘用手续,与城乡社区工作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与本届社区“两委”任期保持一致。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离开工作岗位。

2.待遇:社区工作者在岗期间享受岗位补贴和绩效补贴,岗位补贴基数为最低工资的2倍;绩效补贴基数为最低工资的0.5倍。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六)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签署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1),并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2.参加面试的考生考前14天内不去境外地区、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与来自境外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密切接触。

3.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考生进出考点及考试时要佩戴口罩(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时短暂摘下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自觉遵守考点防疫有关要求。

4.考生在进入考点前,应出具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的考生,考前14天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入场时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曾密切接触过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考前1个月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14天及隔离期间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由卫生防疫人员进行健康评估后方可入场。上述人员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5.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乏力、咽痛、腹泻等其他症状,主动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并自愿接受防疫有关规定处置。对于不履行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五、特别提示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0453-7656805

招聘监督电话:0453-7623551

宁安市公开招聘社区

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3日

原标题:2020年宁安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ingan.gov.cn/view.php?id=543930#viewtop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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