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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重庆渝中区公开选用专职社区工作者40人公告

2020-11-30 10:09:02 来源: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

为适应新时期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需要,着力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选用专职社区工作者。

一、选用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用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用专职社区工作者40名,具体选用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选用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在渝中区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5.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对持有社工类、政工类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在渝中区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6.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录用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选用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为准);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存在涉黑涉恶、黄赌毒、盗抢骗等前科劣迹的人员;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或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人员;曾被社区终止或罢免职务未满五年的人员;曾被选用为渝中区专职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不合格、主动辞职或自愿放弃分配资格的人员;曾担任专职社区工作者被开除的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职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对新进入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应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后3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未取得的,退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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