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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长宁县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8人公告

2020-11-27 18:36:57 来源: 宜宾市人力资源市场网-三江人才网

为适应新时代社区建设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各项部署落地落实,根据《宜宾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宜委办〔2016〕1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共18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5.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其中,近五年受到过县级以上表彰表扬或有基层党务工作者、网格员、社区居民小组长工作经历3周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例:“年龄18至35周岁”,指1985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18至40周岁,指198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7.符合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

关于“宜宾市户籍”的说明:截至报名结束之日报考者正住户口在宜宾市各县(区)辖区范围内的,报名时必须提供户口簿。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大学生;

6.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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