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7 09:40:49 来源: 洞头区人民政府
为加强我区社区建设与管理,进一步优化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夯实基础服务基础,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合同制专职社区工作者16名,其中北岙街道15名,大门镇1名,具体要求如下: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2.具有洞头区户籍;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二)加分条件
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总成绩加2分;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总成绩加 1分。
加分不重复计算,取最高项。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组织、参与进京赴省非正常信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要求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2020年12月6日17时。
2.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113816040@qq.com,由区民政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邮件发送后,须收到报名邮箱回复的确认邮件,方可视为本次报名受理成功。
3.报名材料:
(1)《2020年温州市洞头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网络报名所需材料的提交统一截止为2020年12月6日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2020年温州市洞头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上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区民政局。
5.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2:1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以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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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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