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1 10:45:23 来源: 绥芬河市政府网站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社区工作相关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4.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与考察的人选。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高分者进入体检与考察。如末位笔试和面试成绩都并列,重新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和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绥芬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放弃考察和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绥芬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统一分配聘用人选,考生应服从分配,由乡镇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对于在组织招聘过程中的营私舞弊、以权谋私、未按规定履行回避制度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并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
1.未尽事宜由绥芬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解释。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黑龙江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做动态调整,具体要求将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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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1日
原标题:绥芬河市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uifenhe.gov.cn/contents/1962/875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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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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