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1 10:11:45 来源: 平罗县人民政府
七、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一)体检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县民政局同意,可以进行复检。对在体检和复检中不严格执行体检标准甚至弄虚作假者,将严肃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
(四)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八、公示及资格确认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由县民政局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平罗县政府信息网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考试综合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提交平罗县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聘用。
九、聘用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安排到有关社区工作试岗锻炼,试岗锻炼至第十届社区“两委”换届前,按照“先考后选”的原则优先推荐为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当选社区“两委”成员的,按照社区“两委”成员管理及兑现待遇。参加选举落选的,相关镇不再承担安排工作的责任。凡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均纳入社区工作者后备人才库,视后续岗位空缺情况予以优先考虑。
十、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社会关注度较高,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平罗县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二)严肃工作纪律。招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严禁徇私舞弊,和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一律回避。
十一、其它事项
与此次招聘相关的信息将在平罗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予以关注。应聘者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不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所需工作经费由县民政局负责落实。凡涉及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平罗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咨询电话:0952-6095285 6095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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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20日
原标题:平罗县2020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ingluo.gov.cn/xwzx/gsgg/202011/t20201120_23449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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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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