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8 17:52:04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方式,笔试主要内容范围:政治理论、公文写作及岗位相关业务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考职位的实际需要确定面试人选。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w.gov.cn)上公示。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前),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人选需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指定具体医院。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街道指派考察员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
(七)公示招聘结果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以上。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备案
录用的环保员在录用后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区分局备案。
五、工资待遇
按照《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荔府办[2017]81号)及《关于调整我区部分编外人员经费标准的通知》(荔财其〔2019〕98号)精神执行。
六、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工作由华林街城管科(电话:81295403)负责解释,街监察组(监督电话:81242923)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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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荔湾区华林街工作委员会
2020年11月18日
原标题: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2020年度公开招聘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6921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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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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