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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宁夏中卫市海原县招聘社区工作者20人公告(2)

2020-11-12 08:56:41 来源: 海原县人民政府

笔试开考比例(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为3:1,笔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笔试条件的人数组织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主要围绕社区治理、管理与服务、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内容。

中共正式党员、服务满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退伍军人、社区网格员、持社会工作资格证者笔试成绩加5分,不重复加分。

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划定。海原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按照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资格复审

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海原县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前复审。海原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取得面试资格。

(六)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根据招录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40%+面试成绩×60%。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海原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领导小组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八)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拟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的名单将及时进行公示。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在县卫健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体检结束后,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原县党建网公示5天(节假日除外)。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提交海原县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录用。

(十)管理。由海原县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安排到有关社区工作试岗锻炼,试岗锻炼至第十一届社区“两委”换届前,按照“先考后选”的原则优先推荐为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当选社区“两委”成员的,按照社区“两委”成员管理。参加选举落选的,海原县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不承担安排工作的责任。

(十一)待遇保障。本次选聘的社区工作者,参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后当选的,按照社区“两委”报酬标准执行。

(十二)相关要求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事项调整的,海原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予以关注。

应聘者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不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原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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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x

原标题:海原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y.gov.cn/xwzx/tzgg/202011/t20201111_2335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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