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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西南昌安义县龙津镇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8人公告(3)

2020-11-11 16:02:55 来源: 安义县人民政府

(六)考核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1.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的人员。

2.考核标准暂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3.由招聘办公室对考生进行调查了解,考核结论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不良反映的要核实清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递补

当实际参加笔试人员超过36人时,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依次递补1次;当实际参加笔试人员少于或等于36人时,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能递补。

(八)公示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未通过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1.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由龙津镇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填写《龙津镇社区工作人员聘用登记表》(附件二)并报送民政局备案。由龙津镇研究分配聘用人员到具体社区上岗,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聘用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与龙津镇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聘用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间每人每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社会保险待遇按照社区现有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工资为2480元/月,其他待遇按照社区现有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如执行新的社区工作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在招聘过程中有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龙津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

原标题:龙津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anyi.gov.cn/zwgongkai/ShowArticle.asp?ArticleID=37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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