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0 09:06:49 来源: 芝罘区人民政府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芝罘区政府网站(www.zhifu.gov.cn)查询。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1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如发生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科目为一科,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时政方针、区情区况、社区建设理论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内,A岗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B岗和C岗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需按有关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笔试合格线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以及利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统一当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地点在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核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名单,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公布。
六、体检
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部门或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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