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6 15:28:13 来源: 广水市人民政府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国家有关社区治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计算机基础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其结果按60%权重计入总成绩,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时间11月15日上午9:00-11:00,地点广水市永阳学校(应山办事处迎宾大道应山府西南),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五)考核
考核总分为100分,其结果按40%权重计入总成绩。
(六)成绩汇总及公示
笔试和考核分别按60%和4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并在广水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各街道(镇)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在各街道(镇)核定招聘的名额中,如出现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者,同时录取。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可以在广水市一医院、二医院或中医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须完成国家规定的体检项目。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如本次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八)公示
完成体检及考核程序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水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报考岗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统筹安排到城市社区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社区工作者岗位责任和薪酬待遇等按照广办发〔2020〕3号文件规定精神执行。
六、补充说明
1、公告发布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广水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
2、应聘人员应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卫生防疫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作废。
4、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次招聘联系电话和人员如下:
市民政局报名咨询:0722-6238723;联系人:孙坤勇,手机13997852976。请在11月6日至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咨询。
6、未尽事宜由广水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3、《广水市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细则》(广办发〔2020〕3号)
广水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5日
原标题:2020年广水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定向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ggsw.gov.cn/zwgk/zc/qtzd/tzgg/202011/t20201106_8426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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