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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辽宁大连中山区招聘社区工作者50人公告(3)

2020-11-06 13:35:50 来源: 大连市中山人民政府

5.面试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发布笔试成绩的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岗位1、岗位2分别排序。

(四)优先聘用事项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下列顺序依次优先聘用: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2.户籍地为中山区;

3.以上无法确定拟聘用对象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仍无法确定的,通过加试面试方法确定。

(五)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入场前,须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当日“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并配合接受测温检查,考试全程须佩戴口罩。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和面试,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开始15分钟后,禁止入场。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民政局统一安排,各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要成立工作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有涉黑涉恶、违法违纪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并对考察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二)体检

体检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在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与指定的体检部门签订保密协议。体检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聘用”事项执行。

五、公示

经考察和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dlzs.gov.cn)上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大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报区社会工作者联合会入会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民政部门负责人员分配和办理聘用手续。在职的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未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证明以及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聘用。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严格按照条件标准、工作程序进行。严格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八、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82565600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

岗位1 0411-82804095 区民政局

岗位2 0411-82806253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理聘用手续咨询:

0411-82804095 区民政局

九、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请考生在报名期间和笔试、面试前、后保证通讯工具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请考生自行关注中山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

如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疫情变化调整考试时间或对疫情相关地区考生采取防疫措施,将另行通知,请大家留意报名网站公告。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中山区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中山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lzs.gov.cn/#/article?currentLocation=%E5%85%AC%E7%A4%BA%E5%85%AC%E5%91%8A&questionnaireId=774204940045385728&id=774204940045385728&level1=%E9%A6%96%E9%A1%B5&level2=%E5%85%AC%E7%A4%BA%E5%85%AC%E5%91%8A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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