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4 17:56:00 来源: 凤阳县人民政府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分值为120分。
2.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分值。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随笔试成绩一起公示。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均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以上仍然出现并列,则通过加试确定。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要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档案材料和其他要求提供的证件材料。考察过程中要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作进一步审查,确认其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完整、规范。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结果不予合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后待遇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在县纪委监委监督下,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社区岗位。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由县委组织部联合县民政局下达批复文件,由相关乡镇按《劳动合同法》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试用期为三个月,用工性质及试用期间薪酬待遇参照《凤阳县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凤办字〔2019〕116号)文件规定的具体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乡镇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0-6713674
监督电话:0550-2226681(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本《公告》由凤阳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凤阳县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20年凤阳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cz.xls
2020年凤阳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cz.docx
凤阳县委组织部 凤阳县民政局
2020年11月4日
原标题:2020年凤阳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engyang.gov.cn/zwdt/tzgg/2782401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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