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3 12:04:16 来源: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七)聘用
经体检通过的人员,在政府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核实,取消其录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六、招聘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一)招聘人员的管理及考核工作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伊通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负责。用工协议的签订方式为二年一签,期满后自然终止。经用人单位和被聘用人员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用工协议。
(二)招聘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四非公委发[2017]5号文件要求,所招聘人员薪酬待遇参照伊通满族自治县社区两委成员标准执行,薪酬平均标准参照伊通满族自治县上年度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核定,同时按照国家和省市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三)招聘人员的开支渠道。所招聘人员的薪酬待遇均由县级财政负担。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保持申报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考试详情请及时登录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itong.gov.cn查询。
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吉林省佰铖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
原标题:关于招聘专职党务工作者和管理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itong.gov.cn/zw/tzgg/202011/t20201103_536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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