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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宁夏青铜峡市招聘社区工作者47人公告(3)

2020-11-03 11:17:14 来源: 青铜峡市民政局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镇、街道、社区安排工作岗位,并与受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受聘者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不与服务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主张权利。拟聘用人员上岗后,统一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六个月。在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可优先考虑。

五、有关待遇和管理办法

被选用的人员,纳入青铜峡市社区工作者统一管理,薪酬待遇及考核退出机制按照《关于做好全区城镇社区工作者报酬调标发放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13〕6号),《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铜峡市城镇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发〔2012〕110号)文件执行。

六、服务期限约定

为提高社区治理能力,保障社区工作的稳定性,凡被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必须在服务社区工作最彽满3年,在3年以内因考取公务员、事业编、个人因素等原因离职的,需缴纳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以当年领取社区工作者报酬总额20%缴纳。

七、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考试日前14天,有区外差旅居史的在考试当天必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凭准考证、身份证和“健康码”绿码进入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1米以上)。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青铜峡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2日

原标题:青铜峡市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VeGvF8IuSFi50cmPLL1ow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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