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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西藏山南市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补聘公告(3)

2020-11-03 10:07:35 来源: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岗位待遇

(一)薪酬待遇。由职务等级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实行动态增长机制。

1.职务等级工资。二类区3000元/月,三类区3500元/月,四类区4000元/月;本科生、研究生分别高定一档、二档(档差不低于100元/月);获得社会工作者、经济工作者等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分别高定一档、二档、三档;工作满1年享受10元/月的工龄工资,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晋升一档工资;升任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副书记(副主任)、书记(主任)、第一书记的,晋升相应职务等级工资。

2.绩效考核奖励。按照年度基本工资的40%设置,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优秀等次的发放100%,称职等次的发放85%,基本称职等次的发放50%,不称职等次的不予发放。

(二)通讯补助。100元/月。

(三)社会保障。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四)休假待遇。每年享受30天的带薪休假(不含路途时间),根据本人及配偶籍贯所在地,市内、跨市、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给予休假路费补助1000元、2000元、3000元。

(五)晋升机制。在村(居)工作满1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选举程序进入村(居)“两委”班子。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满5年,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可以选拔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录用为公务员,在村(居)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

(六)其他待遇

1.试用期满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000元,到三、四类区或边境地区村(居)工作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6000元。

2.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后,符合公招政策条件、参加区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每有1个优秀等次的加3分、每有1个称职等次的加2分。最多不超过1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村(居)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在村(居)连续工作不满3年,参加区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不加分且在村(居)工作时间不计算为工龄。

六、退出机制

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镇(街道)党(工)委应及时报告县(区)委组织部解除合同,次月起停发薪酬待遇和各项补助,并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一)违反有关规定,单方面终止合同或擅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二)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不服从组织安排、不遵守乡村振兴专干管理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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