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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社区社会工作者选聘1人公告(2)

2020-11-03 09:58:53 来源: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

五、考试

1.笔试。笔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时间原则上定在2020年11 月13 日上午(星期五),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2.履历评价。

①取得民政部颁发的社会工作职业初级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取得中级资格证书的(折合后)加4分。

②截至招考报名日,在基层工作(乡镇、街道及以下工作机构)满三年(按12个月计算)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个人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3.笔试成绩公布。格里坪镇社区社会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 11 月 17 日前,以“笔试成绩×50%+履历评价分数”的折合分数计入总成绩,向考生公布个人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4.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多方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由格里坪镇社区社会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5.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折合分数和资格复审结果,按照拟招录职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1名且进入面试范围或成绩相同的全部纳入面试),在辖区内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原则上定于11 月 24日,具体时间、地点采取电话通知形式告知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

6.总成绩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50%+履历评价分数+面试成绩×50%,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张贴公告的形式向考生公布最终成绩,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录用及试用期

(一)考试合格者,由格里坪镇人事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并记录在案。

(二)新录用社区社会工作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用;试用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七、待遇标准

按照《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攀西府办函〔2016〕27号)文件要求执行基本报酬补助标准。

八、人员管理

格里坪镇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社区社会工作者在格里坪镇的指导下,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攀枝花市西区城乡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攀西委组〔2013〕58号)文件规定,对社区社会工作者进行日常管理。

社区社会工作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用人单位可终止和解除聘用合同:

(一)不符合聘用条件,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经发现的。

(二)试用期满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不遵守社区居民自治章程、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聘用协议,年度考核结果没有达到称职的。

(四)聘用期间因违纪违法被追究责任的。

解除聘用关系应当由社区居委会书面提出,经“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后,报格里坪镇审批,区民政局备案。

在聘用期内,因个人原因不愿继续担任社区社会工作者的,本人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经社区居委会研究同意后,报格里坪镇审批,区民政备案。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有关工作程序进行,接受社会各界和考生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 550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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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社会工作者选聘报名登记表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党委

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日

原标题: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社区社会工作者选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zhsxq.gov.cn/zwgk/gsgg/17192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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