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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甘肃平凉静宁县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4人公告(2)

2020-10-31 11:30:36 来源: 静宁政府网

(三)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与所加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列名次一并纳入。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满分100分,答题时间10分钟,由评委根据应试者综合表现,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综合成绩确定。本次公开选聘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含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末尾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复审。体检工作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结束后,参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通过查阅档案的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环节出现指标空缺,不再递补。档案由县人社局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专项管理。

(六)政审考察。由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七)公示。拟选聘人员在静宁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予以聘用。

(八)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合同期限5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四、薪酬待遇及管理

公开选聘人员实行统一的薪酬福利制度,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比照我县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确定,不含津贴补贴部分。

1.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组成(合计每人每月2133元)。聘用后工作每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从次年1月起比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一级薪级工资。

2.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根据实有专职社区工作者人数,按工资总额的25%核定(每人每月711元),依据《静宁县专职社区工作者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和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分配,于次年初一次性核定,逐月发放。

3.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4.专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由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及各社区具体实施,不占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待遇。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体检、带薪年休假、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各类辅导班、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二)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933-2521427(静宁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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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静宁县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x

静宁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原标题:静宁县2020年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sjn.gov.cn/xwzx/tzgg/202010/t20201030_8640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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