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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济宁市泗水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20人公告

2020-10-29 09:41:15 来源: 泗水县人民政府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需要,提升城市社区服务能力,根据《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30号)、《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鲁民发〔2018〕108号)、《关于印发〈济宁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济民发〔2019〕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决定面向社区公开招聘20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数量

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20人,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8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泗水县户籍、配偶具有泗水县户籍(泗水县户籍均以简章发布时间之前户籍在泗水县的为准)并在泗水县域内常住或泗水县生源;

8、在职人员应聘的,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应聘的,需提交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9、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初级者总成绩加3分,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者总成绩加5分,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高级者总成绩加8分。

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城市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方法步骤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交费、考试、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上午9:00至2020年11月7日下午4:00,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受理。

报名注意事项:①应聘人员登录中国泗水党政门户网站(www.sishui.gov.cn),下载《泗水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发送至邮箱(sdszrlzy@126.com),邮件名称统一修改为“社区工作者-报考街道名称-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因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等而影响选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②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③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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