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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3人公告(2)

2020-10-28 15:25:06 来源: 光明区政府在线

3.报考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计划生育个人承诺书(附件3);

(3)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4);

(4)任职回避个人承诺书(附件5);

(5)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6,提供电子版);

(6)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

(7)身份证(身份证需正反面扫描);

(8)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工作证明、劳动合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上述(1)(2)(3)(4)项材料需报名者亲笔签名并按指模后扫描。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我街道将对考生报考材料及个人条件进行初审,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视为审核不通过。审核结果初定于2020年11月11日前通知。

2.资格复审。办理入职前收取报名资料,(1)至(4)项资料收原件,(6)至(8)项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3.报考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料不全或是图片不清晰致信息难以确认的,统一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考试

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实际面试比例不足1:3则按80分为合格线筛选面试入围人选。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街道按招聘职位分别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职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 并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且未被提出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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