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8 11:49:48 来源: 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
为加强我县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队伍结构,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7〕46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我县计划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6 名,具体岗位如下: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具有景宁县户籍或景宁县生源的2016年-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及以上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因本县移民政策户籍已转移至县外的人员,可凭有关证明报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安心从事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通过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具体程序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县人力社保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需填写《2020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请下载附件1);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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