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6 18:15:30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4、考官由南源街领导、相关科室和监察室等人员组成。
(三)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四)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如考察不合格,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录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给予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南源街临聘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街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20-81655781)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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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源街道办事处
2020年10月26日
原标题:南源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6869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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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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