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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北京海淀区永定路街道招考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24人公告

2020-10-26 10:35:22 来源: 公招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和海淀区2020年社会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辖区社区建设持续发展,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立足永定路街道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现状,结合实际需求,按照《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19号)、《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法>的通知》(京民基发〔2011〕586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配置办法的通知》(海社办发[2014]3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海淀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海办发〔2018〕13号)以及《关于认真做好海淀区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海办发〔2018〕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永定路街道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经研究决定,永定路街道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24人。

二、岗位职责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及本社区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决议。

2.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落实社区党组织各项规章制度。开展“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困难党员群众帮扶、党务公开等工作。

3.做好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与考察,做好流动党员的服务教育和管理工作。

4.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党和群众的联系,及时疏导和化解社区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5.做好区域化党建工作,加强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建设。统筹推进商务楼宇党建工作。做好区域内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组织和工作覆盖。

6.立足社区党员群众需求,组织开展文化、治安、家政等志愿服务、公益服务活动,深入推进基层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等类型党组织建设。

7.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和谐、宜居文明社区。

8.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中共正式党员;

4.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 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3日之后,2002年10月23日(含)之前出生);

7.长期居住在本街道的常住居民、具有社区工作经验、获得政工师、助理政工师、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资格的人员可优先考虑。随军家属需提供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由区人力社保局出具的未领取自主择业奖励经费及自主创业基金的书面证明;

8.无违法犯罪记录;

9.报考人员需符合社保退休的最低年限要求。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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