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4 19:55:27 来源: 齐齐哈尔人才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9:00至11月3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考生登录“齐齐哈尔人才网”(http://www.qqhercw.gov.cn),查询《齐齐哈尔市2020年度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简章》,进入“齐齐哈尔市2020年度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报名系统”(http://www.qqhercw.gov.cn/csj),在“考生报名入口”注册、登录,填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3.上传材料。①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学位证书;④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证件、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上传(文件名格式为“姓名+证件名”)。
(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成功后,可于2020年10月27日9时至11月4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结果为“通过”的,不可再改报其他岗位。如通过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达不到3:1,经齐齐哈尔市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三)笔试。采取集中闭卷考试的形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理解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时间拟定于11月15日,在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发布。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比例,经齐齐哈尔市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五)考察。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档案审核,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和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对拟聘用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果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将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选岗。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察、体检结果,按照名次依次进行选岗,未参加选岗的考生自动视为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及放弃选岗资格等原因空出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在“齐齐哈尔人才网”“齐聚英才”公众号、“鹤城微党建”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的,须在公示期间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拟聘用人选诚信档案。
(九)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安排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相应岗位,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相关手续。
四、选派岗位
报考人员被聘用后,试用期6个月。先在乡镇(街道)培养锻炼半年,并参与村(社区)工作,再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统筹选派到村(社区)任职。其中,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的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在村(社区)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含在乡镇、街道锻炼时间),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以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培养成熟的,及时选任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提拔使用。
五、考试纪律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 本简章由齐齐哈尔市2020年度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费用,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体检医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担。
3.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 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予以关注。
2020年齐齐哈尔市度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岗位表sw.xls
齐齐哈尔市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4日
原标题:齐齐哈尔市2020年度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qqhercw.gov.cn/default!showNews.action?newsId=1603535133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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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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