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3 15:49:51 来源: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因工作需要,成都高新区芳草街街道办事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23名(无编制,合同制), 应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一)街道业务类及社区类。
1.招聘岗位:街道业务工作岗位或社区工作岗位。
2.招聘人数:14人。
3.工作地点:成都高新区芳草街街道辖区范围内。
4.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汉语言文学类、社会工作类。
(2)身体健康,1984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与综合协调能力,愿意做群众工作,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应用系统开展日常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及团队精神,工作积极主动。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辅助业务类。
1.招聘岗位:城市管理或综治街面巡逻岗位。
2.招聘人数:9人。
3.工作地点:成都高新区芳草街街道辖区范围内。
4.岗位要求:
(1)高中及以上学历,优先专业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2)身体健康,1984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身高1.70米以上,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遵章守纪,知法守法;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退伍军人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被辞退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四)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六) 有违法违纪行为人员。
三、其他要求: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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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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