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3 17:19:34 来源: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根据街道工作需要,经街道研究决定招聘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共15名,具体岗位待确定录用后由街道统筹安排。
二、岗位说明
党务专职工作者管理和相关待遇参照社区工作者执行。由街道办事处与符合条件的录用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间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京办发〔2018〕23号)纳入丰台区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
三、招聘条件
报考社区党务专职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党性观念强,热心党的工作,无违法违纪记录;
2、熟悉并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开展工作;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党务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4.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6.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
7.中共正式党员,能够转党员组织关系和人事档案关系,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8.有党务工作、群团工作经验,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助理 社会工作师)在大红门街道辖区及临近区域居住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10月30日17:00时,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公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大红门街道党群工作办公室(地址:大红门北里6号411室)
3.报名方式:现场只接受本人报名,不可代理。
4.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须持本人的下列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1)一式一份现场填写报名表;
(2)户口本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简历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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