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5 10:08:21 来源: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资格初审
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无法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并取消其报名资格。
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面试
初审通过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自我认知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水平以及实际工作经验等。
对面试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试同时进行。岗位要求的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主要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及报名时提交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未按要求提交有关审核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的,视为放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从考试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笔试范围的其他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与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驻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从事专职调解员工作,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转为正式聘用人员。
录取的专职调解员,薪酬待遇按基本工资+案件补贴发放。基本工资2600元按月发放,案件补贴按季度发放。案件补贴标准,根据纠纷复杂程度、调解金额、协议履行情况等予以确定。薪酬待遇最终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定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待遇为准。
六、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胜利人才开发中心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本简章由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解释。
咨询电话: 0546-8615777 联系人:王女士
点击下载>>>
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4日
原标题:东营经济开发区东城街道办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60名简章
文章来源:http://dylss.dongying.gov.cn/art/2020/10/15/art_39508_9886174.html
标签:
(责任编辑:小月亮)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