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4 16:19:01 来源: 沐川县人民政府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体检结果、组织考察情况确定录用人员。
三、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合同制辅助用工人员,共6人。
(二)岗位性质及薪资待遇
1.聘用制,由用工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650元;
3.转正工资待遇:参照沐川县公安辅警工资待遇执行。
4.工作时间标准工作制。
(三)岗位职责:
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在县司法局领导下,协助开展调查评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优先;
3.专业要求:法律、社区矫正、心理学专业优先;
4.户籍要求:具有沐川县户籍
5.年龄要求: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操作电脑等相关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7.因工作性质特殊,较适合男性;
8.工作认真、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9.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或持有社工证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处于调查阶段,尚未查清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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