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3 18:29:27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四、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范围人选。名单将在济南公共求职招聘平台(http://zp.jnldjy.cn/)进行公告。
考察工作由用工单位组织进行,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
考察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前,将在济南公共求职招聘平台(http://zp.jnldjy.cn/)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五、人员递补
对应聘人员因放弃考察与体检资格、考察与体检不合格,以及签订劳动合同后培训不合格者,可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等相关程序。
六、录用及待遇
(一)录用
1.经考察与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拟录用的,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公示期期满后一个月内仍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3.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试用合格的予以留用,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4.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未经用工单位同意,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二)待遇标准
聘用人员薪酬参照济南市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标准执行。
七、培训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岗前集中培训,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者正式上岗履职,不合格者不具有上岗资格,劳动合同在试用期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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