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2 17:32:22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按考生总成绩以每个镇街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由黄埔区2020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将根据实际需要在同一镇街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2.组织考察。由镇街负责,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采取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或由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出具其一贯政治表现和业绩鉴定材料,辅以调档审查、核查无犯罪记录等办法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确保新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如某镇街出现体检或组织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资格的,则按报考该镇街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半年有效。
(六)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在黄埔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镇街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如某镇街半年内有本次招聘已录用人员提出辞职,可按本次招聘该镇街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笔试、面试。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现场资格初审、笔试、面试环节还须提供日期为当天的《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
(二)已打印《准考证》后缺考笔试者,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录用等资格的,须在放弃相应环节之前将本人签名的《关于自愿放弃 环节的说明》(附件3)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jck@hp.gov.cn。
(四)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按照有关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持“粤康码”或“穗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资格初审、笔试、面试等现场,全程佩戴口罩;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报考人员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现场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等。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黄埔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致电020-82181253。
附件:1. 现场资格初审通讯信息一览表
2.现场资格初审材料清单
3.关于自愿放弃 环节的说明
4. 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
黄埔区2020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0年10月12日
原标题:黄埔区2020年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68334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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