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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蒙赤峰巴林右旗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0人公告

2020-10-12 17:22:47 来源: 赤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字〔2012〕263号),经巴林右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为巴林右旗社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巴林右旗社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20个,其中普通岗位15个,蒙汉兼通岗位5个。(具体岗位及条件附后)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廉洁奉公;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10月12日至2002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在巴林右旗赛罕街道、达尔罕街道从事社区工作三年以上、“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年龄放宽至45周岁;

(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复员转业军人及“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可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巴林右旗户籍或者高考时生源为巴林右旗户籍的人员;在巴林右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巴林右旗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五)具备从事岗位工作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及身体条件;

(六)无其他劳动(聘用)合同纠纷;

(七)无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三)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司法机关侦查、起诉的;曾受过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曾受过开除党籍处分的;

(四)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五)有过吸毒史的;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巴林右旗人民政府网发布。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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