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2 09:03:36 来源: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经研究,可按照1:2的比例降低开考比例。达不到1:2,相应进行核减,核减或取消岗位公告将在齐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参加考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为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结束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分别按50%、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如各招聘岗位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有重分者,采用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仍相同者,一并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
四、考察体检及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齐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有被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党员组织关系转至社区管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内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年度考核综合评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予以解聘。
工资待遇参考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平均工资的0.8倍执行,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监督
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县民政局(0534-5608031)、县人社局(0534- 5337611)、县委组织部(0534-5321127)。
监督电话:0534-5330952(县委组织部)
0534-5608031(县民政局)
0534-5337611(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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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齐河县委组织部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齐河县民政局
2020年10月10日
原标题:? 齐河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358/n30830392/c58162639/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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