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09 15:22:44 来源: 双辽市人民政府
9.体检与政审
(1)体检。按总成绩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双辽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在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政审。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双辽市委组织部、双辽市民政局、双辽市人社局进行政审。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并从报考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10.公示
经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公示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1.聘用
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统一分配,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新招聘的“社工岗”人员2021年社区换届选举后统一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前出现岗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2.待遇
正式聘用的“社工岗”人员,薪酬平均标准参照双辽市上年度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核定,由基础报酬和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报酬占70%,与本人岗位等级相对应,绩效奖金占30%。同时按照国家和省市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在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必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而且必须一致,对使用其他证件报名、考试的均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人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提交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人员有权不予通过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学历信息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6.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信息发布平台: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huangliao.gov.cn/
2.政策咨询电话:0434-6093012 0434-7211326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1.《2020年双辽市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2020年双辽市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
中共双辽市委组织部
双辽市民政局
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9日
原标题:2020年双辽市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uangliao.gov.cn/zw/tzhgg/202010/t20201009_530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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