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09 14:23:28 来源: 常店镇人民政府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徐州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按照合同进行管理,派遣至丰县经济开发区、常店镇人民政府工作,服从用人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聘期3年,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见《2020年丰县经济开发区、常店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表》。
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或本人自愿离岗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招考公告栏”、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版块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上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经济开发区和丰县常店镇人民政府共同负责解释。
丰县经济开发区政策咨询电话 0516-68920516
丰县常店镇人民政府政策咨询电话 18105228706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技术咨询电话: 0516—8921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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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0年丰县经济开发区、常店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表.xlsx
2020年9月30日
原标题:2020年丰县经济开发区、常店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专职党务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218.3.233.8:8181/pehome/penotes/detail/?id=1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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