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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滨州市无棣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36人公告

2020-10-03 17:05:42 来源: 无棣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逐步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力量,根据《关于印发<无棣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方案(试行)>通知》(棣民〔2020〕23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社区专职工作者,专门从事社区治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录计划

海丰、棣丰两个街道办事处共9个城市社区,每个城市社区招录4名,共36人(详见附件1《岗位设置表》)。

二、公开招录范围及条件

(一)招录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无棣县户籍(含无棣生源);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4日至2002年10月3日出生);

6、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具体学历等条件符合《岗位设置表》中的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触犯法律法规,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2、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曾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3、涉黑涉恶涉黄涉毒受处理的;

4、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的;

5、有危害公共利益、集体利益和居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侵占挪用公共资产、集体资产的;

6、参与邪教组织的;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9、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0年10月3日前取得,工作经历及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0年10月3日;

10、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及其他不适宜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人员。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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