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7 18:26:45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聘用规定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四、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均使用同一准考证。考试时需携带并出示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2、本《公告》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区民政局0513-83595058、85927906。
监督电话:区纪工委监察工委0513-8152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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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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