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7 10:03:45 来源: 花山区政府网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4、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示、录用与待遇
1、对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mashsq.gov.cn)和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公示,时间为5天。 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花山区纪委监委或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并统一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后签订正式合同。
3、正式录用后,因违反社区效能建设,视情节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对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4、试用期满合格的,工资待遇按照花山区社区工作者职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招聘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按照考试人数和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进入面试而未录用人员,将全部纳入花山区社区备用人才库,有效期限1年。因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在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予以录用。
2、本《公告》由花山区民政局及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当及时查询。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免收报名费和笔试面试费。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报名咨询电话:0555-2499477(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6、监督举报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2810715(花山区纪检监察组)
0555-8880627(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5-2472107(花山区民政局)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0 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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